March 31, 2006

不合時宜的 V

分類: 光影流 | 留言已關閉

照片:V For VendettaV For Vendetta》不難看,只是有點不合時宜,尤其在這後 911 年代。

打個比譬,那就好像韋家輝的《最愛女人購物狂》在香港經濟仍然低迷的情況下出來攞景一樣,很多人連吃都沒有的吃了,你還在那邊堆砌名牌的空中樓閣?那只應該在夜夜笙歌、馬照跑舞照跳的 80 年代出現。

V For Vendetta》 也一樣,我沒看過漫畫原著,可是電影裡那些超大電視屏,秘密警察,無政府主義感覺都很上一世紀。戲裡面描述獨裁高壓政府以反恐之名,行恐怖之實的現世意味,先被 George Orwell 的《1984》稀化,再給片中肅崚冷淡的風格淡釋,剩下就是口水多過茶的復仇者和一大群愚民。

是的,是愚民,不是醒覺的群眾。有一場戲是說冷漠的大眾終於激憤,決定在 115 日上街起義,V 以勝利者的姿態輕輕推倒地上的骨牌,1 張推倒 2 張,2 張推倒 4 張,4 張推倒 8 張,轉眼間摧枯拉朽黑壓壓的骨牌盡皆崩潰,畫面是夠驚心動魄了,因為我們發現民眾是可以如此輕易地煽動,歷史告訴我們,有這樣的群眾在,邪惡可以煽動的力量就一定來得比正義更強,而且以仇恨激起的正義,我們難道還看得少?

V For Vendetta》可以一刀未剪在本地上映,還有另一種啼笑皆非的況味。在這個連異性戀親吻鏡頭也要捱刀、因為宗教理由不派發免費針筒給吸毒者、以為性教育等於性知識的封閉國家,竟然容忍兩個女同戀者在銀幕上吻得如此光明正大,如果電檢局諸公不是因為聽不懂英語或半路打瞌睡而漏剪了,那剩下的理由就很簡單了,因為電影把同性戀、愛滋病和可蘭經都放在同等被逼害的位置,物傷其類,所以連礙眼的毒草也變得可以忍受。

這是馬來西亞的悲哀,凡事都以種族宗教為本位思考,今天他因為宗教和你站同一陣線,明天他同樣會因為宗教和你勢不兩立,如果世俗化的力量在這裡註定越發無聲,那我們轉而要求一些更微小的願望吧,比如官僚多點腦汁,社會多點正義,宗教多點人性就夠了,只可惜連這樣的要求也太「上一世紀」了。

說到最後,原來最不合時宜的,是我自己。

March 25, 2006

雪泥鴻爪皆虛幻

分類: 文本 | 留言已關閉

照片:derrida看到一篇有趣的文章《You are what you post》,大意是說現在的搜索引擎太發達,個人資料很容易外洩,就算這些資料不算什麼大秘密,你也不希望任何人随便上網一查就知道,比如你現在住的房子市價,你曾經在討論區裡承認過吸毒,這些事分分鐘會被有心人利用,不知道什麼時候會反噬你一口,前陣子就有人在網上批評公司高層,結果被公司炒魷魚。

我覺得有點不可思議,什麼年代了,還有人上網用真名?光榮戰績當然不怕人知,私底下發牢騷鮮少有人用真名的。老實講,現代人不論你怎麼躲,都很難不成為銀行、超級市場或大選投票數據的一小部份,可是能力所及,我還是不想我的名字出現在任何一個數據庫裡面。

我確信我已經夠小心,不會在網上留下任何可疑足跡,可是因為無聊,所以我還是上網 google 了一下我的名字,哈,果然找不到(言若喜之,心實憾之,I am nobody),怎知道我一用「包含完整字句 」重新查詢,屏幕上赫然出現我的名字,單看地址,我還真是一頭霧水,我什麼時候這麼不小心了?

點擊進去,呵,原來是你───德里達(Jacques Derrida)。

我想起來了。

2004 年十月德里達在法國巴黎去世,之後 Jonathan Kandell 在紐約時報寫了一篇很不客氣的悼文,引起許多學者為文替德里達平反,還在網上連署向紐約時報抗議。我雖然看不懂德里達的大部份文章(言若憾之,心實喜之,原來我還有小部份看得明白),可是他的解構思想是我年少一個美麗的標記,Jonathan Kandell 亂扯一通,我一時意氣,就在這個記念德里達的網頁上留了名字。現在想起來,還真無聊,德里達不是明明白白告訴過我們語言是多麼的虛妄和無力嗎?反正他生前也常抱怨別人誤解他,身後更不差這一椿。

雪泥留鴻爪,鴻是假的,雪、泥或爪都是假的,可能連看的人都是假的,不過最後我還是要問 UCI 的負責人一句,可以拿下我的署名嗎?我不想破功,我後悔了。

(也許)只有後悔是真的。

March 23, 2006

達文西的密碼 好萊塢的微笑

分類: 光影流, 文本 | 留言已關閉

照片:Arctic Monkeys我這幾年看的大都是工具書,正經的小說固然少看,不正經的也不多,好像《達文西密碼》這種(過期)熱門小說,還是前兩天因雨不能外出,加上電影上映在即,才乖乖呆在家裡看完。

其實書中的材料並不新鮮,作者 Dan Brown 不過是把坊間資料組合再循環。他的聰明在於運用好萊塢暑假電影的手法去包裝那個所謂最大的秘密,吊詭的是,他卻在書中借男主角蘭登教授的口批評好萊塢,說他們老愛把神聖的五角星拍成魔鬼的符號。這是典型的精神分裂,明明自己就是依循好萊塢電影的模式創作,又何必故意踩一腳自家人來標榜自己與眾不同?把小說寫得像電影,既容易賣錢又方便日後改編,和其他抱同樣策略的美國流行小說家相比,他也不過是同等貨色,誰也不比誰高。

娛樂性是有的,拿來打發一個無聊的下午剛剛好。故事以一宗羅浮宮的神秘謀殺案開始,一路解連環直至破案,藉此揭發羅馬教廷守了兩千年的秘密。解謎雖是主線,書裡的解碼方法卻很粗糙,以字母替代法和人名錯體字來做密碼,在現代解碼學裡是屬於極為原始的幼兒爬地級別(只能說書中人物饒有古風),一如書中多處談到的「黃金比例」法則,都不超過中學課外讀物的理解水平,喜歡看精密推理解謎的讀者可能會失望吧,爆米花小說賣的不就是那一層薄薄的甜味?

Dan Brown 最大的貢獻可能是讓普羅大眾認識到宗教本身和宗教組織的分別,把宗教最高導師還原為人,並不會改變他們是一個偉大的人的事實,道理很淺顯,不過(只重神性)沒有人性的宗教組織聽了自然刺耳得很。至於書中的女性代表一個至高無上的救贖角色,這點倒是很合一般普世觀點,值得給 Dan Brown 一個掌聲,雖然,大地之母也還是需要男主角打救───這才是好萊塢的黃金法則。

至於書中那個神秘主教的身份?吃好萊塢奶水大的讀者,當故事進行到三份二左右,確定再無其他可疑人物出場時,就已經掩嘴偷笑等結局了。